3-6:议会内外的斗争
1970年代初,第一场本地议会罢会事件爆发,民选与指派议员的冲突激化,揭示殖民制度下制度化参政的限制与本地菁英的不满. --- 一、从谘询机构到「议会」 1968年,总督府依l敦新一轮殖民改革指引,宣布设立「福尔摩沙立法议会LegistivecilofFormosa」,以「扩大地方参与、回应冷战世界对民主制度的期待」为名,将原本仅具谘询功能的殖民地理事会升格为具有限立法权的议会机构. 但新制下的议会席次结构极不对称:36席中仅有12席由选民直选产生,其余为由总督指派的商会代表、英侨代表、军方顾问与资深殖民官员.议长与副议长皆由总督任命.这种「假代议」制度迅速引发本地媒T与知识界的质疑. --- 二、罢会的导火线 1971年,总督府提案修法扩大军事预算,包含在阿猴沿海地区新建英军通信基地,并徵用大片耕地与渔港设施,严重影响枋山、佳冬一带农渔民生计.12位民选议员在会议中联合反对,但其表决权无法撼动多数指派席次的支持. 愤怒之下,民选议员於当年度秋季会期集T缺席,声明拒绝为「一个缺乏民主授权的殖民机构背书」,并召开记者会公开提出三项诉求: 1.提高民选席次b例至过半. 2.废除总督指定议长权. 3.设立议会审查委员会,监督行政预算与军事决策. 此举震撼政坛,也激起民间响应.全岛数十所大学与中学学生会发起「反代议殖民运动」,张贴标语:「我们选的,不过是陪衬!」部分律师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