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边界与门户
1843年初,福尔摩沙的滨海风暴尚未平息,英方的工程队与海军测量舰已在南方沿岸来回穿梭.他们携带罗盘、绘图纸与火Pa0设计图,准备将这座岛屿纳入帝国的秩序与贸易T系. 而对本地居民而言,这是另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不再是枪Pa0对峙,而是围墙与码头的延伸. --- 一、边界的勘定 英国政府深知福尔摩沙腹地广阔、族群多样,无法像海峡殖民地那样迅速建立全面统治.总督麦拉l因此拟定《福尔摩沙治区初步划界令》,划定三种区域: 1.沿海直辖区:涵盖府城、打狗、彰化与鹿港等地,由殖民政府直接治理,设警务厅与税关所; 2.内地协管区:与地方仕绅协商,由「治务顾问」与当地士绅共管,维持原有宗族结构,派驻低阶官员监督税收与治安; 3.山区观察区:对原住民地区不设县治,仅派观察官巡视,尊重其自治但禁止贩卖军火与烈酒. 这套制度既非完全代议,也非传统,而是层叠式的「间接管治」.在制度尚未稳固前,英方选择的是「实用主义」,而非全岛统一治理. --- 二、海港的扩张与挑选 最早遭英方选中的,是南部的打狗.它天然港湾深广,易於军舰进出,也适合货船靠泊.英国皇家海军第十舰队的「海鸥号」与「阿瓦隆